寶雞市水資源費執行新標準
2010-01-22 10:16 分類:行業標準 來源:中國水星
從1月1日起,陜西省寶雞市執行新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新標準中自來水公司水資源費征收標準保持不變,依然按售水量每方 3角錢計征,其他行業的水資源費標準都相應作了調整。利用自備井水源工程取地下水的,城市自來水管網未覆蓋區每方上漲 2角錢 ,自來水管網覆蓋區地下水水資源費按自來水銷售基本水價標準分類計征。
水資源是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寶雞市是全國缺水性城市之一,人均水資源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及全國人均水資源量的一半,屬于資源型缺水性地區。
據了解,此次執行的水資源費征收新標準,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水利廳聯合制定。這個新標準旨在利用價格杠桿使企業、單位和個人節約用水,進一步提高水資源利用率。
陜西省物價局、財政廳、水利廳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明確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對全省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進行調整。對采用自備水源工程取用地下水的,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榆林、延安、楊凌示范區,自來水管網未覆蓋區每方征收 5角錢,漢中、安康、商洛每方征收4角錢。自來水管網覆蓋區采取的地下水,將按當地自來水銷售基本水價標準分類計征。
水資源費的費用將大幅提高,這樣一來,目前在自來水管網覆蓋區內依然采用地下水用于生活或工業生產者,將為此付出更多代價。煤炭、石油開采行業的水資源費由原先的按產品產量計征改為按取排水量計征。營業性景觀用水、水域旅游取用地表水每方征收 5分錢,地下水按當地自備水源工程地下水標準計征,公益性景觀用水暫不征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