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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40萬個環評 一半審批“多余”?

        2015-06-24 09:47 分類:行業論文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現行的環評制度出現了許多不適應的地方,必須通過改革創新,使環評管理方式更加合理完善,在污染源頭預防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在近日召開的環保部“環評和監測工作創新”大討論上,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明確提出了環評制度改革的要求。

        統計顯示,近幾年,我國平均每年審批環評文件40萬個左右。環評制度改革重點在創新環評管理方式。據了解,目前與環評管理減負相配套的修訂環評導則等技術瘦身工作已經啟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地下水導則》和《技術評估導則》已基本修訂完成。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原國家環??偩汁h境工程評估中心專家組成員趙章元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環評審批上確實存在多、亂、雜等問題,但是,環評“瘦身”要防治出現甩包袱不管的問題。

        每年環評審批或將減半

        去年以來,環保部在環評領域頻頻“亮劍”,從查處環評師掛靠、清理“紅頂中介”到項目環評違規清查,備受詬病的環評制度已處于改革的邊緣。

        陳吉寧指出,環評是污染源防控的前置保障,是環保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隨著形勢的發展,現行的環評制度出現了許多不適應的地方,必須通過改革創新,使環評管理方式更加合理完善,在污染源頭預防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環保部稱,環評工作上,當前存在邊界模糊、承載過多、效率不高等問題,單就管理層面來看,環評前置環節和要件過于龐雜,幾乎涵蓋或涉及了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大部分內容,環評承擔了許多不應當也不必要承擔的責任。

        環保部介紹,統計數據顯示,近幾年,我國平均每年審批環評文件40萬個左右,其中報告書約占5%,報告表45%,其余50%為登記表。登記表類項目雖然量大面廣,但環境影響輕微,依法本不需要進行環評,目前不少地方已經開始嘗試將此類項目由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甚至部分“豁免”,取得了一些經驗。

        在環保部討論會上,環保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副司長劉薇建議,對環評內容進行分類清理,凡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作為環評前置;對法律法規雖有前置規定,但實踐證明不合理、不必要,或者能夠采用征求意見方式解決的,修訂環評法時都應予以取消。

        同時,劉薇建議,修訂環評法時,只保留對有重大環境影響的報告書類和有輕度影響的報告表類項目的審批規定,將對環境影響很小的登記表類項目改為非行政許可性備案。

        這意味著,環評法修改實施后,環評審批每年可能將會減半。

        環評改革重點抓三環節

        推進環評制度改革的工作實際上已經啟動。

        環境工程評估中心主任崔書紅認為,推進環評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關鍵要提高環評制度的有效性,核心是簡政、服務、指導和創新監管手段,重點在創新環評管理方式。

        目前,與環評管理減負相配套的修訂環評導則等技術瘦身工作已經啟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地下水導則》和《技術評估導則》已基本修訂完成,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環評文件內容將明顯優化。

        然而,在環評審批權限下放的探索中,仍然遇到了不少問題。

        環保部介紹,有些地方片面理解簡政放權,下放力度過大,節奏過快,基層監管水平和承載能力不足,缺乏配套的指導措施。如有的省將環境保護部下放的軌道交通、擴建機場等項目環評審批進一步下放到市級;有的省95%以上項目都下放到地縣,有的地方甚至將環評審批下放到街鎮(法律規定環評審批權限最低到縣)。

        針對當前環評領域的諸多問題,以及有效發揮環評在環保工作中的作用。陳吉寧強調,在環評改革中,必須重點抓好三個環節:劃框子、定規則、查落實。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討論會上,政策環評再次成為討論的話題之一。環保部介紹,對于政策環評,新環保法提出了制定重大經濟技術政策要充分考慮環境影響的要求,這是我國環評領域的重大突破。大家認為,應該推動提出優先考慮環境影響的政策領域,明確技術方法。

        趙章元建議,在推行政策環評之前,應該首先將規劃環評落實好,防治相關環評政策流于形式。

        原標題:每年40萬個環評 一半審批“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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